黄冈师范学院第二批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
公 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促进学校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的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各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职位和职数 1、人事处副处长1名; 2、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1名; 3、教学院系党总支部副书记2名; 4、后勤产业集团副总经理1名; 5、南湖校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1名。二、报名对象的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报名对象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干部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暂未任命的副处级干部; 2、其他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2周岁以下(
由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职务名称、职数,以及相应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
(二) 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06年2月15日上午8:00至下午5:00止。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表必须逐项如实填写; 2、每位报名者结合实际填报1个竞聘志愿(竞聘岗位),同时填报两个调剂志愿(见附件1); 3、报名总人数与拟选拔职数之比低于2:1的,按报名总人数与拟选拔职数2:1的比例确定实际拟选拔的职数(不实行四舍五入); 4、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发现不实的,应予以纠正;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取消报名资格;对有意弄虚作假的,要追究当事人员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5、暂未任命的副处级干部,自己放弃竞聘或在参加竞聘后落选的,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教师资格的,可改任专职教师;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作为正科级干部由党委安排使用,不服从安排的,实行待岗处理。 (三)组织面试 面试分为个人述职和答辩两部分。学校成立竞聘考评委员会,成员由学校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竞聘考评委员会听取竞聘者的述职(对所竞聘岗位的认识、竞聘理由和条件、工作思路、相应措施等),并对规定的两道试题进行现场答辩。评分采取百分制,其中述职占30分,答辩两题各占35分。
(四)后续工作 根据面试成绩,由校党委按照干部任用规定的有关程序研究决定。 四、纪律与监督 在整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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