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师范学院第二批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

公   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促进学校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的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各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职位和职数

   1、人事处副处长1名;

   2、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1名;

   3、教学院系党总支部副书记2名;

   4、后勤产业集团副总经理1名;

   5、南湖校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1名。  

   二、报名对象的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报名对象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干部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暂未任命的副处级干部;

   2、其他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6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在正科级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的现任正科级干部,或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4年以上的现任副科级干部,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2年以上工龄的人员;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有关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

  (6)、身体健康。

   (三)有关岗位的具体要求:

  1、报考人事处副处长职位的,要求应是中共党员,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报考学工部(处)副部(处)长、院(系)党总支部副书记职位的,要求应是中共党员,且具有3年以上党龄及2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

   三、 工作程序

  (一) 公布岗位和职数
  由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职务名称、职数,以及相应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

  (二) 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06年2月15日上午8:00至下午5:00止。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表必须逐项如实填写;

   2、每位报名者结合实际填报1个竞聘志愿(竞聘岗位),同时填报两个调剂志愿(见附件1);

   3、报名总人数与拟选拔职数之比低于2:1的,按报名总人数与拟选拔职数2:1的比例确定实际拟选拔的职数(不实行四舍五入);

   4、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发现不实的,应予以纠正;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取消报名资格;对有意弄虚作假的,要追究当事人员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5、暂未任命的副处级干部,自己放弃竞聘或在参加竞聘后落选的,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教师资格的,可改任专职教师;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作为正科级干部由党委安排使用,不服从安排的,实行待岗处理。

  (三)组织面试  

  面试分为个人述职和答辩两部分。学校成立竞聘考评委员会,成员由学校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竞聘考评委员会听取竞聘者的述职(对所竞聘岗位的认识、竞聘理由和条件、工作思路、相应措施等),并对规定的两道试题进行现场答辩。评分采取百分制,其中述职占30分,答辩两题各占35分。
  (四)后续工作

  根据面试成绩,由校党委按照干部任用规定的有关程序研究决定。

   四、纪律与监督

  在整个
上一篇:下一篇:

作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06-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