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获批首批湖北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


本网讯 近日,湖北省教育厅发布了《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湖北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的通知》(鄂教师函﹝2021﹞4号),黄冈市人民政府和我校联合创建的黄冈市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获批为首批湖北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是湖北省首批3个实验区之一。


我校在前期与市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多次研究商议,形成《黄冈市人民政府·黄冈师范学院共建“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实施方案》并呈报市人民政府。同时,市教育局向市人民政府提交了《关于支持黄冈市人民政府黄冈师范学院共建“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的报告》,全力支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各项工作。2021年7月,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黄冈市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共建方案》(黄政办函〔2021〕16号),正式启动黄冈市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的创建工作。

2021年8月,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师〔2021〕2号),我校联合黄冈市人民政府,以黄冈市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为依托,联合申报省级实验区。

我校自1905年的“黄州府师范学堂”伊始,“师范”从来就是学校的血脉,一以贯之,延续百年,从未间断。在高等师范专科教育时期,铸就教师教育品牌;举办本科教育以来,坚守教师教育品牌;基础教育新课改以来,创新教师教育模式;开办教育硕士教育以来,教师教育特色鲜明。近年来,学校投入大量资金改善办学条件,打造智慧教学环境,不断创新教师教育模式。本次湖北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的获批,将为我校教师教育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下一步,我校将按照《湖北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坚持目标、问题和实践导向,针对教师队伍建设中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聚焦改革重点任务发力,围绕建立新机制、完善新平台、争创新特色等开展务实工作,改革再加力度,工作再增措施,与黄冈市政府、中小学、幼儿园协同推进“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工作向纵深发展,在探索师范教育培养新模式、建立校地协同育人新机制、建立教师发展支持新体系、搭建教学资源建设新平台、探索教育教学改革新方式等方面形成有影响的成果,打造特色争创品牌,争取建成国家级实验区,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据悉,12月30日,副省长肖菊华调研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肖菊华前往光谷第十五小学、光谷实验中学实地考察,与高校实践导师、师范生交流,深入了解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创建工作基础、阶段性成效及后期建设规划,在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召开调研座谈会,校党委书记王立兵代表我校做了题为“传承红色基因  致力协同创新 推动共建共享——教师教育综合改革的黄冈探索”的专题发言。

肖菊华指出,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高质量的教师队伍做支撑,高质量的教师队伍需要高质量的教师教育做支撑。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工作对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意义重大。我省教师教育基础较好、资源丰富,要强化政府的领导责任,发挥教育行政部门的牵头作用,落实好各学校的主体责任,形成合力,协同推进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创建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统筹谋划,勇于创新,形成特色,在实践中解决问题;教师教育综合改革要有实效,切实提升百姓对教育的满意度。

审核人:项俊

(文、图:教务处程云 责编:黄师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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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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